我們不能說宗教從來都是影響國際政治的首要因素。比如,特德·羅伯特·古厄和芭芭拉·哈爾夫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國家內部沖突,認為對不同種族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的歧視性對待,乃是不斷增加的暴力事件的原因,他們對233個種族的觀察顯示:“宗教的差異很少成為爆發種族沖突的唯一原因或者說主要原因。相反,宗教差異通常和那些由少數民族、或階級差別產生的種族沖突聯系在一起……共同的宗教信仰就有點像將這些團體黏合在一起的‘社會水泥’,然而,當今似乎只有在很少的一些社會,宗教差異才會成為團體間沖突的首要根源?!保ü瓲柕隆っ桌眨骸段拿鞯墓泊妗獙θ姞枴ず嗤㈩D“文明沖突論”的批判》)宗教在不同的時代對國際政治的影響是不一樣的,而且在同一時代,不同的宗教教派或團體對國際政治的影響也是不一樣的。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將宗教與國際政治的互動看作宗教與國際關系的所有方面。比如,宗教與國際關系還包括宗教與世界經濟的互動,宗教與國際文化(交流)的互動等方面。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無論在歷史上還是在現當代,宗教都是影響國際政治的一個重要砝碼。在張戰和李海君看來,當代宗教因素對國際政治的影響主要表現在5個方面:一是個別西方國家不斷揮舞宗教的旗幟,以“反對宗教迫害”“人道主義干涉”為借口推行強權政治,干涉別國內政,甚至窮兵黷武、大打出手。他們散布所謂的“文明沖突論”,挑起西方同伊斯蘭世界、同東方文明的沖突。不少國際觀察家驚呼,21世紀,宗教問題將是突出的世界性問題。二是宗教作為一種實體,為擴展自身影響,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到國際政治中來,對國際政治產生重大作用。當今世界有許多熱點問題的臺前幕后,均同宗教有著或多或少的關聯。有的沖突、戰爭直接由宗教因素引發,有的沖突因宗教因素而加劇和擴大。中東和平進程舉步維艱,中亞被稱為“東方的巴爾干”,就有宗教因素在里面。三是各種國際政治勢力都在爭奪宗教這面旗幟,拉取選票和信教群眾,為其政治目的服務。四是西方國家利用宗教進行價值觀輸出,以實現其“和平演變”的企圖。五是社會邪惡勢力也打著宗教的旗號,圖財害命,危害社會。他們認為“在上述影響中,最主要的方面是霸權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的興風作浪,兩者都對國際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構成威脅”。(張戰、李海君:《國際政治關系中的宗教問題研究》)
宗教與國際政治涉及古今中外,需要分析的事件、教派、領域和層面十分復雜,不可能在這么一個短小的篇幅里面面俱到,我們在此只提出三個問題略加討論:一是宗教與戰爭(或沖突),這涉及到發展到極點的政治沖突;二是宗教極端主義對國際關系的影響;三是宗教間對話,這涉及到和平時期如何促進各宗教間的溝通、理解、寬容與合作。
國際關系是各國(包括跨國組織)之間不斷滋生矛盾又不斷解決矛盾的過程。在國際關系中,國家之間的利益博弈達到一定程度,特別是當有些矛盾激化到不可調和時,就會爆發雙方或多方的戰爭。自古以來,人類不同群體間的戰爭不絕于史,對戰爭的不同看法同樣不絕于史。馬基雅維利將戰爭看作君主正當的事業,康德認為以一種正當方式進行的戰爭會具有某些高尚的東西,而黑格爾則贊揚戰爭是一種健康的干擾劑,因為它可以治療由曠日持久的和平所引起的停滯,克勞塞維茨說戰爭只不過是以另一種方式進行的政治,而尼采堅信戰爭對于人類生存是必不可少的。無論思想家們怎樣從積極的意義評說戰爭,戰爭給人類帶來的苦難始終讓人們不寒而栗,和平的呼喚亦不絕于史。在20世紀,人類經受了兩次世界大戰,人們對和平的企盼也更加強烈。戰爭與和平,乃是宗教與國際關系中的一個重要話題或說焦點問題之一??梢钥隙ǖ卣f,當今世界上的絕大多數宗教領袖和宗教徒,都是熱愛和平并反對戰爭的;而在世界各大宗教傳統中,也都有許多倡導和平的信仰資源。
然而重要的問題也許并不在于各個宗教中有沒有倡導和平的信仰資源,而在于“事到臨頭”時宗教領袖和宗教徒必須在戰爭與和平(甚至是在參戰與反戰)之間做出政治上的抉擇。遠古時代無需選擇,那時雖已有了宗教和政治,但社會規模不大,內部分化不強:部落社會的政治、經濟、宗教等雖屬于社會的不同層面,但基本上是同構一體的。也就是說,在政治上成為部落的敵人,同時也在宗教上成為部落神靈的敵人。作為部落成員的參戰與作為宗教信仰者的參戰是二位一體、合一的??墒沁M入文明時代、世界上有了不同國家之后,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一方面,國家與宗教的關系復雜化了,除了統治集團確立的國教,可能會有被統治者的宗教,還可能有若干獨立教團。文明社會有了不同的階級、不同的職業群體和不同的族群。人的身份不僅比部落群體更為復雜,而且多重身份相互之間可能不再是同構的,甚至是分裂的。另一方面,不僅身份認同多元化,而且在政治的價值取向上也會多樣化:國家的政治價值取向與宗教群體的政治價值取向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宗教信徒與宗教群體的政治價值取向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這種情況下,面對戰爭與和平的抉擇時,一個國家、一個宗教群體、一個宗教信徒(如信徒對服兵役的態度),既有可能做出大致相同的選擇,也有可能形成某種不同意見,還有可能因意見分歧而形成分裂之勢。
歷史上曾經的許多戰爭,導火索并非像傳說中的特洛伊戰爭那樣起因于海倫,而是以某種宗教目的或價值理念為旗幟發動的。這種與宗教密切相關的戰爭又可再細分為不同的類別:有些世界性的戰爭與宗教間的動因密切相關。有些國內戰爭因價值觀的分歧而撕裂宗教派別或團體,如19世紀的美國,許多宗派圍繞廢除奴隸制問題發生分裂,他們各自以圣經的某些論斷為依據并在南北戰爭中分庭抗禮。還有些戰爭雖然是赤裸裸的侵略和掠奪,但某些宗教團體會出于自身利益積極地為侵略者張目,甚至或主動或被動地修改教義。
但是人們早已注意到,即使某些宗教團體發動、支持或參與了某個戰爭,也總是聲稱自己是在進行(參與或支持)一場“正義的”戰爭。然而在別人看來,卻可能是完全相反的。美國宗教社會學家J.M.英格在《宗教的科學研究》中尖銳地指出這種各執一辭與“麒麟皮下露出馬腳”的尷尬:“現在我們迫不得已經常地注意到世界性宗教的教義一直和國家的目的、階級的目的緊密關聯,而我們過去對此未給予足夠的注意,故對宗教和戰爭的說明是不充分的。隨著時間的流逝,現在可以清楚地認識到,普救論者宣布的‘神圣戰爭’經常以有限的目的作掩護。在時間和空間上距我們愈近的局勢,我們對它們的判斷越多半缺乏遠見?!斠晃蝗毡镜姆鸾掏綄懙溃骸毡臼且粋€熱愛和平的國家,即便它進行戰爭,那也總是一場為和平的戰爭’時,美國人毫不費勁地認識到,這是不正確的。設想如果美國宗教界人士宣稱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的勝利是世界博愛事業的關鍵,日本觀察家也同樣爭辯道:這是不正確的。1917年時,德國境外的人們也很清楚,德國教會的‘上帝與我們同在’只是一種虛辭;但德國境內的人也同樣清楚,美國基督教教會聯邦大會聲稱美國正為‘維護正義原則’而戰的聲明中也有不少謬誤?!?/font>
歷史有太多的重復,人們不愿意總是在事后才明白誰說的是虛偽的,誰說的是真誠的。人們也不愿意成為某種最終自己也成為受害者的“時勢”的推助者。那么如何盡早地判斷一個宗教團體、特別是一位宗教領袖所說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腳?英格提出了5個標準:(1)整體的宗教思想被強調的程度。當一個日本的基督教徒強調基督教通過其提倡自我犧牲、忠誠、勇敢守紀律而服務于武士道道德,卻絲毫不注意基督教思想的不同成分(“不反抗邪惡”“人人皆兄弟”),我們就有了為了有限目的而歪曲世界性宗教的例子。(2)以“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語言來形容一場沖突的程度。如果宗教界發言人把敵人形容為徹頭徹尾的兇獸,如果不承認戰爭發生中各國互相卷入和互相作用的事實,不正視自己方面的錯誤,那么主張普救論多半是無效的。(3)盡管教會在戰爭中基本上支持政府,但繼續保持自己批評政府的與普救論目標不相容的特定行為和政策的程度。(4)和強調與眾不同(即便是起補充作用)的任務相比較,教會直接參與軍事和補給活動的程度。如果教會不保持一種獨立于國家的組織化的敏銳意識,那么強調普救論目標的能力便是含混的。(5)教會繼續強調普救論的觀念并付諸行動的程度。
英格所提出的標準只能是參考性的,實際情況會十分復雜,尤其是全球化進程的快速推進,科學技術(特別是互聯網)的迅猛發展,使得今天的宗教與戰爭的關聯在不同于以往的社會歷史文化背景中又有了新動向和新形態。在近代歷史進程中不斷強化的政治、宗教、民族的領域邊界和層級邊界出現相反的趨勢,即有所模糊甚至高度重疊。如今人們擔心的主要不是某個主流宗教或宗派是否支持甚至發動戰爭,而是某個宗教團體甚至某些宗教徒個人發動的軍事行動或恐怖活動。這中間有許多活動是政治組織打著宗教旗號進行的。但確有一些活動,是個別的宗教組織或宗教徒所為。這就涉及到宗教極端主義。
在人類歷史上,宗教間的沖突和戰爭,宗教群體支持不同國家間的聯合與博弈,宗教群體參與其中或直接操控的國際貿易,具有多重身份的宗教群體成員在國際往來中促成的不同宗教文化間的碰撞,都會影響國際政治的格局與互動模式。宗教極端主義與恐怖主義雖然只是部分的關聯,但宗教極端主義有可能導致政治行動上的恐怖主義這種關聯本身以及這種關聯攪動國際政治的能量,已使它們成為影響國際政治格局及其互動模式的重要維度之一。世界各大傳統宗教均有數以億計的信徒,各教之內持極端主義思想(以及進而實施恐怖主義暴行)的都是極少數。一方面,很多有識之士斷然否認宗教與恐怖主義有任何關聯,聲稱恐怖分子根本就不是本宗教的信徒;但是另一方面,某些恐怖分子確是先接受宗教極端主義思想再走上恐怖主義道路,并繼續打著宗教的旗號為自己張目。采取不承認的策略并不能斬斷宗教極端主義與某些恐怖行動或某些恐怖分子的關聯。重要的是存有極端主義思潮的宗教群體如何自己提高機體免疫力,靠外力治療效果相當有限。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帶來基督教的新紀元,但這種自我更新的動力和主角乃是來自于內部。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沉默的大多數”位于中間地帶,宗教極端主義只是思想流派之譜系的一極,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則是強調開放寬容,推動對話理解。這些力量在世界各大宗教中都有,他們不僅一直在發聲,而且隨著世界各地各種突發事件引發的誤解加深乃至仇恨情緒的增長,人們也愈發感到增進不同宗教不同教派間的對話和理解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宗教間對話,是宗教界促進世界和平與宗教間和平的諸多努力之一,意在促進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的不同群體的人們相互理解,意在促進不同信仰的群體和諧相處,意在提升自己。這種善良美好的愿望得到越來越多的人們的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但是,僅有國際層面和部分宗教領袖間的對話是遠遠不夠的,更需要的是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尤其是在多族群多宗教共存的國度)內部通過對話緩解分歧、增進理解,形成有效的化解矛盾的社會機制。另一方面,“各美其美”以求“美美與共”確實是一種良好的愿望,但是我們也要深思:在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格局中,“各美其美”的“美”是大家公認的“美”還是自我認定的“美”,如果只是自我認定而非公認的美還是一種“美”么?如果只是各“美”自己而不承認別人有美,還能“美美與共”么?如果“各美其美”也意味著各有不美,那么在對話中能否各自揚棄?能否在彼此贊美的同時彼此有所希望建議甚至有所批評?如果不認識到彼此各自都有美與不美,“各美其美”會不會無法“美美與共”、甚至會撕裂社會?
宗教間對話是一個方興未艾的領域,已經進行,任重道遠。有時候知難行易,有時候卻知易行難。關鍵在行動。
(作者:金澤為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中國宗教》2019年第2期)
(編輯:許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