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佛教寺院財產的管理問題,這是中國歷代佛教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北洋政府時期政權變動頻繁,軍閥混戰,各種社會矛盾集中爆發,宗教管理問題也時時困擾當局執政者。由于自身的財政壓力所以政府對佛教的寺產時存覬覦之心,佛教事務的管理的重心也主要在佛教寺院財產方面。在佛教管理機構設置上,盛行于封建帝制時代的僧官制度被廢止,佛教事務由內務部禮俗司管理。與此同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政策與法規,將佛教事務的管理納入到法律管理的軌道,但是佛教寺產的歸屬問題依然未得到解決。本文從宗教政策的變化、宗教管理機構的設置以及《寺院管理暫行規則》的頒布等幾個方面,探討了民國初期的佛教政策以及政府對寺院財產的管理。
關鍵詞:民國初年;佛教政策;寺院財產;宗教法規
作者:紀華傳,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佛教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期刊:《世界宗教研究》2018年第6期
附件:民國初期的佛教政策及寺院財產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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